事发萍乡:生父拒付抚养费 3岁女孩将其告上法庭
事发萍乡:生父拒付抚养费3岁女孩将其告上法庭
2023-01-26(资料图片)
父母离异后,父亲拒绝支付女儿抚养费,无奈之下女儿与父亲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小肖与被告肖先生系父女关系。2019年10月,原告小肖的母亲与被告肖先生因感情破裂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约定女儿小肖由母亲抚养,被告肖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700元。离婚后至今,被告肖先生仅支付过女儿两个月的抚养费。原告母亲多次找前夫肖先生索要抚养费,但被告肖先生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自2020年1月起至2022年10月止,被告肖先生共拖欠女儿小肖抚养费2.38万元。因原告母亲无法独自承担女儿小肖的抚养费,故女儿小肖一纸诉状至法院要求被告肖先生支付拖欠的2.38万元抚养费并要求其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止。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父女血亲关系,为了不让亲情关系恶化,遂组织原告小肖的母亲与被告肖先生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肖先生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支付女儿小肖的抚养费,只因离婚后自己重新组建家庭,现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故无力支付小肖的抚养费。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向被告肖先生阐明法理,告知其作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不支付抚养费。
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肖先生分两期支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每个月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至此,这场抚养费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