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4月18日,央行贵阳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贵州都匀农商行因违反反洗钱等多项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91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2.现金从业人员培训、评估工作不到位;

3.假币收缴流程不规范;

4.未按规定及时停用查询用户;

5.未按规定报备查询用户;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时任贵州都匀农商行董事长杨先林因对贵州都匀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2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4万元。

时任贵州都匀农商行合规风险部负责人赵桂钫、时任贵州都匀农商行财务统计部(兼反洗钱中心)负责人潘兴秀因对贵州都匀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2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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